一般来说,美国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或者超过回美证(Re-entry Permit)有效时间没有回美国,那么他需要重新申请绿卡才能恢复绿卡身份。但是,如果绿卡持有人因为自身无法控制的因素发生前述两种情况,还可以选择申请SB-1类签证(Returning Resident Visas,简称“回美签证”)恢复美国永久居民身份。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美签证?
- 申请人在离开美国时拥有美国永久居民身份
- 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年或者超过Re-entry Permit有效期未回美国
- 申请人离开美国时意图回美国并且没有放弃这个意图
- 申请人打算回美国,并且在美国境外长期停留是由于非申请人所控制的原因造成。例如,申请人生病、怀孕等。
申请回美签证需要什么文件?
- 完整填写DS-117表格
- 绿卡原件
- 回美证Re-entry Permit(如有)
- 在美国境外停留的日期以及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机票,护照等)
- 证明申请人与美国的联系以及回美国的意图(例如:税表Tax Returns、房契、有效的美国驾照、直系亲属在美国等证明申请人与美国在家庭上、社会上和经济上有关联的文件)
- 证明申请人在美国境外的长期停留是出于其无法控制的原因(例如:申请人生病、美国公司职务派遣等)
- 缴纳申请费用(具体申请费用请参照使领馆网站)
- 照片
如何申请回美签证?
- 至少提前三个月联系最近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
- 使领馆安排申请人进行面试,并作出是否批准回美签证的决定
- 面试后,如果面试官决定批准回美签证的申请,会给申请人回美签证程序的详细指导,虽然不同使领馆给出的指导会有些差别,但是基本上都是重新再走一次DS-260申请。
- 申请人需要重新递交DS-260申请表格、体检以及再次面试
- 第二次面试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新的移民签证,并需要在签证有效期内登陆美国恢复绿卡身份
虽然回美签证能够帮助一些绿卡持有人恢复美国永久居留的身份,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还是建议大家尽量避免在美国境外长期停留。如果您对回美签证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MT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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