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薪实习虽然很受欢迎,但这在美国麻省(Massachusetts)通常不是合法的。麻省的法律要求公司雇佣员工时需要至少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给员工工资。有五个例外[1]:(1)提供专业服务的人; (2)农业或农场工人; (3)在慈善,教育或宗教机构的康复或培训项目下接受康复或培训的人员; (4)宗教组织成员; (5)不对其所在单位或工厂进行日常报告或访问的外部销售人员。如果实习生不符合其中一个例外情况,则其有权获得最低工资。
什么是专业服务?
麻省《最低工资标准法规》通过参考联邦关于符合加班例外的专业工作人员的规定来定义“专业服务”。根据联邦法律规定,一个专业工作人员需要从事具有高阶知识性的工作,并具有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判断力的能力。高阶的知识必须是在某个需要发明、想象力、独创性或公认的艺术或创造性才能的科学、学习或工作领域。高阶的知识也必须是经过长期的专业知识教育后才能获得的。
麻省的法律虽然没有具体解释什么是 “专业服务”。但是,麻省法院可能会根据对联邦法规对此做出解释的相关判例来支持自身判决。例如,麻省最高法院在Roe v. Fed. Ins. Co., 587 Mass. 214 (1992) 一案中阐明: “专业” 行为或服务是指涉及专业知识、劳动或技能的职业,且该劳动或技能主要是从精神上或知识上体现,而不是通过单纯的体力劳动体现。在确定某一工作是否为具有 “专业性质” ,或是否为 “专业服务” 时,我们必须关注工作的本身性质,而不是其头衔。传统上,专业服务是需要通过相当严格的知识培训来获得特殊的能力才能提供。
律师或医生显然会提供专业服务,但是大多数实习生,特别是那些在大学里或在大学里的实习生,则不太可能会属于专业服务的类别。
什么是慈善,教育或宗教机构的培训?
首先,麻省法律与联邦法律在员工培训时是否应当付工资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联邦法律,只要满足六个因素(见下文),即使与营利性公司进行培训实习也可以不付薪酬。根据麻省法律,只有通过慈善机构,教育机构或宗教机构进行的培训才可以不付薪酬。即使是在慈善,教育或宗教机构实习,也必须有一个真实的培训项目。
根据联邦法律,需满足六个因素才可以定义为培训实习。这些因素被麻省职业安全部门(“MDOS”)采纳,该部门负责管理麻省最低工资法,以确定在慈善,教育或宗教机构工作的人是否可以合法无偿工作。这些因素分别为:
- 改实习类似于教育环境下的培训;
- 实习经历是为了实习生的利益;
- 实习生不会替换正式员工,而是在现有员工的密切监督下进行工作;
- 提供培训的雇主从实习生的活动中得不到直接的好处; 而且有时可能妨碍正常工作;
- 实习生在实习结束时不一定获得一份工作;和
- 雇主和实习生明白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无权获得工资。
上述第二个和第四个因素将焦点放在无薪实习的性质上。重点是在于实习是为了实习生的福利,而不是在于为雇主免费工作。即使实习机构是慈善,教育或宗教机构,也必须帮助和培训实习生。如果不是,那必须是有偿实习。
OPT期间的实习是否需要支付报酬
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是移民局给予F-1学生在完成学业后在其相关领域进行的短期实习机会。只要实习期从事的工作性质属于通常应该被支付薪酬的工作,雇主依然需要对使用OPT工作的实习生支付最低工资。
[1] 参见M.G.L. C. 151, 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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